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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澳洲可能修改离婚法!

发布日期:2019-06-24 浏览次数:1147次
澳洲一名法官建议联邦政府改革《家庭法》,并实施激进的反向监护计划,要求离婚的父母轮流与子女一起生活在婚房中。
澳洲法律改革委员会(Australian Law Reform Commission)主席德林顿(Sarah Derrington)呼吁父母在苦涩的监护权争斗中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德林顿法官告诉《信使邮报》:“如果家庭能够负担得起,那么我能想到的最理想情况就是让孩子们留在婚房里,而父母双方则一周一周地轮流进出。”
“想想看,现在一个离异家庭的学龄儿童需要三天放学后去一个家,两天放学后回另一个家,或者一边待一周,而且他们从来都找不到合适的工具包,他们需要的书籍总是刚好放在另一个家里。”



德林顿大法官说,反向监护制度——被称为“筑巢”——对许多家庭来说都是不切实际的,但如果家长能够负担,它就是最理想的办法。
她说监护权“不是给予父母的权利”,并警告说,即使不存在家庭暴力问题,父母双方各获得一半的监护权也并不总是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
她说,即使是年仅六岁的孩子也应该在离婚后住在哪里的问题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



“任何希望表达观点的孩子都应该有机会表达观点,这一点非常重要。即使是六岁和七岁的孩子也已经很有能力。(但)你总是要意识到父母的操纵——如果父母一方对青少年进行激励和诱惑,那么很难知道该怎么办。”
该委员会的572页家庭法报告还建议进行更简单的财产分割——假设分居的有孩子的夫妇在婚姻期间做出了同等的贡献。
德林顿大法官表示,家庭主妇/煮夫对家庭的贡献与高收入的养家糊口的人一样多。
“这对夫妇在婚姻期间建立起来的财产就应该五五开平分。”她说。
 
“即使丈夫因为工作非常努力而挣回了300万元,但妻子放弃职业生涯并且生育四个孩子的贡献也应该被视为同样重要。如果没有她的支持,他还能建立自己的职业生涯吗?谁确保他的衣服已经洗完,他的饭菜已经煮好,谁来主持他要求她主持的社交活动?我们认为,在不涉及儿童的情况下,可能可以适用不同的规则。”
德林顿法官说,丈夫和妻子可以保留婚前各自拥有的资产——除非它们在婚姻期间增值。
“例如,如果她有一栋100万的房子,而他是一名出色的技工,对房子进行了重大改造,它现在值200万元了,在这种情况下,它就与家庭创造的资产混合在了一起。”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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