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美国国籍?
没辣么简单
随着美国国税局(IRS)将查税范围扩大至海外,过去4年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数不断攀升,今年可能再创新高。然而,这并非撕碎一纸公文那么简单,其结果也许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麻烦不断。
IRS上周四公布的数字显示,去年全年有5411人和美国国籍说再见,而今年前三季度放弃国籍人数便逾4400人。
2010年,美国通过外号"肥咖条款"的“外国帐户税务遵行法(FATCA)”,要求外国银行必须将美国公民的帐户资料通报给IRS,这样一来,不管身在何处,美国公民的资产与收入都将无所遁形。
律师表示,尽管FATCA的本意是打击有钱人逃漏税,并非针对在海外生活的一般中等收入的家庭,但法律一旦施行,结果肯定是“大鱼小虾一网打”——为什么放弃美国国籍的人越来越多,你懂了吗?
怎样才算放弃了美国国籍?
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8 U.S.C.1481(a)(5)规定,放弃美国国籍要分四步走:
1、拿到第二份护照
需出示第二份护照,防止因放弃美国国籍而成为无国籍的人。
2、填申请表
3、面试
和拿签证、绿卡一样,放弃国籍也要面试。
首先是预约,一般是在决定定居国家的美国使领馆预约。
一旦预约成功,需要携带本人的美国和第二国家的护照、出生证明、新国家的入籍证书等资料,现场签字宣誓本人自愿放弃国籍。
4、完成最后的报税
交税期限为放弃国籍的前一天的所有收入,征税对象包括个人收入、退休基金、股票、延税(Tax Deferred)投资等等。计算方法主要是以放弃国籍有效前一天所有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准。
还有更麻烦的“弃国税”在磨刀
费了大劲终于和美国国籍说再见,是否收入就能平安落袋了呢?想的太简单——还有更多麻烦在等着你“跨栏”呢!
首当其冲的便是“弃国税(expatriation tax)”,特指当一个人放弃国籍时所需要缴纳的税,它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变迁。
1、弃国税通过于1966年,当时规定:在放弃国籍后的十年里,弃国者任何和美国相关的收入都要按美国公民纳税。
2、到了1996年,这项税法在修改时还多了一个新的规定:对因逃税目的而放弃美国国籍的人,禁发来美签证。
如何认定你是为逃税而弃国呢?对个人资产超过两百万美元或前五年每年至少平均缴税13.9万美元的弃国者,可自动认为是为逃税而弃国,需要缴纳惩罚税;且若在放弃国籍之后未来的十年里,在美国停留超过31天,十年内都要按美国公民来缴税!
3 、2008的新修订案规定,只要放弃国籍或选择所得税条约优惠而以非居民身分报税,弃国即成立;弃国者必须向国税局申报,如果没有申报就不算弃国。在10年查看期间,一年不准回美超过30天,否则弃国无效,在全世界的所得收入依旧要向美国报税缴税。
不缴税有啥后果
美国是世界上唯一对居住海外的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海外收入课税的国家。近年,美国国会更通过了海外资产金融申报(FBAR)和海外帐户纳税法案(FATCA)等。
FBAR规定,凡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或纳税居民,只要在海外银行的金融账户超过一万美元,就必须主动向美国财税单位进行申报;
FATCA规定,外国金融机构必须配合提供个人资产达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的账户资料。
一旦发现瞒报,后果很严重。如果自首,需交27.5%的罚款,且要补缴税款和利息;
如果不自首,只要多于1万美元就属于重罪,不仅每年罚款10万美元或罚总存款数额的50%,更可判处最高5年的有期徒刑。
如果当事人还不是公民身份,就算认罪,也会被无条件遣返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