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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留学分享:带你体验美国私立高中

发布日期:2015-09-21 浏览次数:992次

       在美国私校就读是一种怎样的体验?自从回国后,这个问题便接连不断的向我抛来。被问的次数多了,便自然开始认真思考,究竟国内外上学有何不同?作为留学大军中的一员,在此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些在美留学的经历与经验。
 
       我就读于美国罗德岛州的Portsmouth Abbey School,一所天主教的私立高中。学校从3至6共四个年级,从下到上依次叫做freshman, sophomore, junior, senior。现在我刚刚完成freshman的学业,虽然留美时间并不长,资历尚浅,但正因如此,走出国门的变化(transition)才更令我发出思考。不论从文化、生活态度,或是教育、人格培养,两国之间都存在着不同,但这篇文章中,我更想侧重于课程与学业谈一谈。
 
       因为是天主教高中,学校规定从周一到周六都要上课,将双休日缩减成了“单休日”。六天的课程中,周一、二、四、五是正常上学,从早上8点到下午3点,正课4节,每节50分钟,课件休息只有5分钟却是令人头痛——通常还未下课同学们已经开始收拾,将桌子上摊放的教科书一股脑扫进书包里,只为做下课铃打响时冲出教室的第一人。而此情此景老师们也并未觉得不尊重,如果在中国,想必讲台上的老师早已气得拿尺子怒拍讲台,更是要拖堂占用学生宝贵的课件十分钟了。而在美国,老师们认为按时上课比下课要重要的多,体谅学生走班制需要在教学楼之间跑跑窜窜,为下节课做准备。
 
       正课外,一天中还有专门设置为学生找老师答疑的时间,40分钟的conference period学生可以在图书馆看书、自习,或找老师解答疑问,亦或者春秋时节天气高爽便三五成群坐在长椅上说笑。此外还有每天轮换的20分钟的教堂礼拜(church) 、集会(assembly)和生活辅导( advisory) 。一周六天中还有两天是半日制,周三和周六4节课全部排在上午,12点便结束一天的学习,之间没有任何活动,为的是下午能为和其他学校的体育竞赛挪出时间。
 
       说完了大致的一天时间安排,再来讲一讲课程的设置。学生每人一学年要修6门课程,每天上4门。Freshman的课程较为轻松,强制的课程有文学(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拉丁语(Latin 1),神学(basic theology)与历史(ancient history),数学我选的是微积分预科(pre calculus),自选课程中在物理(conceptual physics)、艺术(art)、音乐(music)、戏剧(drama)与语言(Spanish/French)中我修的前二。作为一个9升9的“留级生”,我本以为这一年会是十分轻松的,小觑了这些课程的难度。但到最后却发现,即使在中国课程名称与内容大致相似,上课方法与形式却是与美国大不相同。
 
      所有科目中,对于亚洲学生挑战最大的便是文学(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可别把她和国内的英语课搞混了,这不是做几篇完形填空和阅读理解就能搞定的“小case”。在这一年中,我们总共读了5本书,分别是莎翁的《仲夏夜之梦》(Midsummer Night’s Dream),《奥德赛》(Odyssey), 《贝奥威夫》(Beowulf), 《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和《双城记》(Tale of Two Cities)。其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便是《仲夏夜之梦》。在开学前暑假看了很多英文书,书虫系列翻来覆去的读,为语言做准备,可刚一开学莎翁的文字便给了我一个下马威,终于领略到世人口中莎士比亚词藻的华丽。慢慢的终于渐入佳境,仲夏夜之梦也从一开始的云里雾里变得清晰明朗,可偏偏这时文学老师又抛出新的概念——课堂讨论(discussion/seminar),并将此作为成绩的重要参考标准。
 
       不同于中国的上课举手发言,老师在seminar时只在课开始时抛出一个topic,接下来的一节课便是同学们的讨论,并无老师参与,也不用举手。讨论时虽给予发言同学尊重,但美国的同学却丝毫不在意在别人说一半时切入,这在中国人看来是一种不尊重,但也许就是美国的文化吧,并不拐弯抹角,有话就说。相比于欧美人,亚洲人本不那么喜欢说话,我更是一发言便脸红到脖子根儿,面对一屋各抒己见的美国学生,我恨不得长个翅膀飞出去,赶快逃到没有人的地方躲起来。可发言却是科目分数重要的参考标准,逼迫着学生“走出心里安全区”(step out the comfort zone)。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百家争鸣。答案并无对错之分,就如文学老师常说“既然是观点,就必有分歧”,在讨论中更加凸显美国对于“多样化”(diversity)的看重。
 
       回想起来,至今难忘《双城记》中关于德法尔热夫人(Madame Defarge)对复仇执着是否正确的讨论,当我说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时老师认可的点头和在草稿纸上记下我的观点时的被认同感。更是有一次在讨论《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南方对待黑人的态度,因为知识贫乏一时脑热,脱口而出的观点却是南北战争时期废奴法案,殊不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写于二战前的大萧条时期。看我说的情绪激昂老师竟也没有打断,相反还以十分supportive的态度做了一个关于两个时期对于有色人种态度对比的延伸mini lecture,令我受益匪浅。
 
       在讨论过后文学的作业便是写文章了,freshman的文章比较简单,只有选段分析(key passage analysis)和3页的paper。虽在字数上要求并不苛刻,但在文章内容上看的却十分重要。中国人常犯这样一个毛病,抱着各类单词书没日没夜的背,文章到最后却是一平如水,再或是只会一味堆砌词藻,被老师打回来,批语redundant。而我们训练的正是文章的中心论点(thesis),有文笔的前提是有思想和情怀。可以没有足够华丽的语言,但不能没有自己的观点,追求的是original。除此之外文学的一大板块便是训练口才的public speaking和背诵(recitation),两者皆注重语速、表情、肢体动作、眼神接触、声调等。Public speaking中我们做了pump-up speech与persuasive speech,锻炼的是自信(confidence)——要想说服别人,先说服自己。而背诵的篇目中莎士比亚的两首十四行诗(sonnet)与长篇英雄史诗(epic poem)尤利西斯(Ulysses)更是到现在还未忘却。
 
       说完了文学再来讲一讲拉丁语。很多人对此并不熟悉,因为拉丁语已是一门“死掉的语言”(dead language),在标准化的拉丁语考试中并没有听力与口语。话虽这么说,但拉丁语却同时又是最流行的语言——她是所有欧洲语言的鼻祖,包括当今最普及的英语。许多新英格兰地区的学校都选用拉丁语做校训,甚至在美国的国徽上的“合众为一”都是选用的拉丁语。而为什么这么一门已经过气的语言却这么热门呢?想必是因为古罗马的辉煌为拉丁语言徒增了许多神秘。在我们学校开设的拉丁语课程中,老师教授学生用拉丁语理解许多古罗马的经典巨著,不用再经过英文翻译就能体会到古罗马的磅礴与气概,能够切身感受到西塞罗(Cicero)的雄辩,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和柏拉图(Plato)理论的深奥,集百家之众长后再进行自己的拉丁语诗歌与散文(poem/prose)创作,想必拉丁语是十分引人入胜的。
 
       文科中再有就是神学(theology)与古代历史(ancient history)了。作为一所天主教学校,在神学课上我们读完了大半本圣经,并理解了许多圣经中的典故。历史更是值得一提——别以为这是简单的中国历史,上课用来当作自习,满桌子的哈喇子、桌兜里藏着的手机和大剌剌的摊在桌面上的语数英“主科”作业在美国是绝对不会出现的。即使高一学习的世界历史在初中已经学过一遍,但内容之细碎与繁杂却是无可比拟,课程的要求更是要博古通今,融会贯通。除上课(lecture)外,历史的另一大块便是研究性论文了(research paper),2000字的paper题目自选,我便选了极具挑战性的土耳其圣索菲亚大教堂(Hagia Sophia)。初稿十分顺利,可越往细写专业知识要求越多,每天在图书馆里搜集艺术史的资料只为呈现一份完美的论文,自然是少不了每夜的挑灯夜读(late lights)。甚至那时都动用了一对一帮助(peer tutor)和学习顾问(study counselor)。回来后与父母交流心得时,打趣的说,中国的高中是紧在高考,而美国的高中却是紧在平时。事实也确是这样,假如四年高中的成绩中出现A-以下的分数,常青藤基本上就是说再见了,而美国的高中更是不会像中国一样开出一水的全A成绩单。
 
       相较于文科的大相径庭,理科的区别并不是很明显。物理课上虽内容与国内相似,但却每周会有固定的实验室研究(lab research),更有时会有“加分”(bonus point)的机会——自主研学并画出彗星轨道图。物理老师是个有趣的白发小老头,同时却又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父亲更是诺贝尔奖的获得者。
 
       除了5科“主科”之外,艺术课上也是总会有新潮的技术出现,学校更有开设专门的陶艺(ceramics)、摄影(photography)课,经常带我们去暗室(darkroom)制作照片。
 
      说了这么多,想表达的就是在美留学,上课会更生动、开放,课堂形式更加多样,经常有课上的户外学习(field trip)和诗歌比赛,自己创作的诗歌和小品文在校刊上会刊登出来。中国近年来也有很多新式的活动出现,但毕竟苦于中高考的压力,总有填压式的阴影在覆盖,而国外注重的则是originality和diversity,从多个角度看同一问题。因此,留美的体验于我可以概括成两点——培养创造力(creativity)和辩证看问题的能力(critical thinking)。
 
小提示:
 
       1.学校从3年级开始,相等于国内初三(9年级)。高中是3年级至6年级(即9年级至12年级),总共4年,初中是1、2年级,美国的私立高中普遍是这样的,因为他们没有初一高一的叫法。
 
       2.周六要上学的传统大概是只有天主教学校,其余并没有听说。
 
       3.背诵大部分都是老师指定的,比如sonnet,Ozymandias,Ulysses,Invictus,the Road Not Taken。因为文学的第一“单元”学的就是诗歌赏析与创作,后来老师还要求我们自己写十四行诗。学年最后会有学生自选的背诵,算作bonus point。而且一年有一届诗歌比赛,是全美高中的。
 
       4.“既然是观点,就必有分歧”这句话是意译过来的,原句如下:There are different perspectives. So always remind yourself to stay open minded—open to all plausible possi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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