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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移民局更新关于EB-5资金来源补件要求
发布日期:2015-03-19
浏览次数:1412次
本周,美国移民局在其官方网站(USCIS.gov)上新增了一个网页,用于提供EB-5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补件通知的帮助信息。
以下是新网页的主要内容:
证明文件前后不一致:
不一致的情况可能存在合法解释。例如,房屋建造前签订的预售合同中所述的面积尺寸可能和其他证明文件上显示的实际面积尺寸不一致。提交证明文件时,请提供相关解释和证据来调和不一致的情况,这将大大减少获发补件通知的概率。
证明文件无法提供:
尽可能地解释原因并给出证据证明某个证明文件无法提供。例如,如果某公司已不再存在,因此无法提供先前在此公司的雇佣证明,那么请提交证明该公司已解散的证据。
证据的证明价值:
“证明价值”指的是一个证明文件针对其证明的内容是否具有、或具有多大效力的证明力度。例如,在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时,作为收入证明,政府开具的所得税纳税单比家庭成员/亲友所写的证明信具有更高的证明价值和可信度。
翻译缺失:
美国移民局需要所有作为证据提交的外国语言文件的英文翻译件的完整版。在提交外国语言文件前,请确保这些文件已被完整地翻译成英文,这会减少获发补件通知的概率。
如果您对投资移民还有什么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请拨打凌宇移民热线:4001-020-101,也可以在线咨询凌宇移民专家,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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